关于做好“4·17”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6 点击数:

校直各单位:

 因气候干燥,哈尔滨近期发生多起火灾事故。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春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燃”,现将4·17”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布置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46411日)。

 自查内容包括:各单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实验室化学物品等保管情况,学生宿舍杜绝乱拉电源使用违电器管理情况,食堂燃气安全用电安全商服用电安全。

 检查后形成自检自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41116点前报送至保卫处北区行政楼106房间,联系人:张胜明,联系电话:84892239―84865067

 二、保卫处将于2023412日对校园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

 三、各单位需报送保卫处本单位消防安全人员管理机构:

 1.主要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

 2.分管消防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

 3.具体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姓名、手机号码

保卫处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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