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假前和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24 点击数:

校直各单位:

2016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假前和假期安全工作,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和谐稳定,现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和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

1.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学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事故教育,使其增强安防意识,确保自觉做好防范,一旦发生问题,能妥善处理。

2.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各学院留校学生要填报,假期留校统计表(按照姓名、生源地、专业、班级、留校原因、寝室床位号、联系电话,以表格形式上报),以学院为单位电子档发到保卫处李刚办公OA网。统计时间截止1月2日。

二、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前安全自检自查工作(12月21日—12月24日)。检查内容:各单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防盗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易燃剧毒物品等要有专人保管;学生宿舍杜绝乱拉电源,使用违章电器等;学生食堂煤气安全;图书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并将检查结果部门领导签字后于12月25日(周四)16点前报送至保卫处(南区车库二楼防火科,联系人:朱炳伦,联系电话:84866319;北区行政楼120房间,联系人:朱玉娟,联系电话:84865159)。

2.学校将于12月28、29日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以上述第一条所涉内容为重点。

三、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安保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1.各单位使用的电脑等贵重物品必须集中存放在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房间,房间门、窗应加贴封条。办公室、公寓严禁存放个人银行卡、存折、笔记本电脑、有价证劵、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2.假期有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放假前要到保卫处给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南北区入楼施工人员统一到北校区保卫处办理(北区保卫处A区大门门卫室,联系人:张晶源,联系电话:84865004、13212930607)。施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未备案者一律禁入。

3.凡有事需进入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等重要部位的人员,要进行登记。

四、加强假期值班值宿工作

1.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

2.担任学校一、二、三级值班的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值班室值班,严格执行学校值班制度,对假期值班漏岗、漏值得人员,经查实后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寒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

哈尔滨商业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