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5-12-14 点击数:
校直各部门:
为严格规范学校场地、场所租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出租场地、场所举办各类讲学讲座、集会活动等一律须报党政办、保卫处批准,并提交租用说明或相关材料至党政办、保卫处联合签字审批方可进行。未经审批的,学校将追究相关领导及涉事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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