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假期,为进一步做好假前及假期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利益免遭损失,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6月30日——7月5日)。
三、各部门安排好本部门的白天值班和夜间值宿工作;假期参加学校一、二、三级值班的老师要按时到岗到位,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学校安全稳定。
四、加强对贵重教学仪器和物品设备的看护工作,落实看管责任。
五、放假期间将本部门的水、电关好。各单位要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六、教学部门要将闲置的教室锁好,假期不使用的楼宇进行封楼管理,并报保卫处备案。
七、加强对教工、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安全防范工作。
八、假期施工、维修部门于7月9日前到保卫处给外来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假期需出入教学楼等场所的学生持学院授权书于7月9日前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南区人员到南区保卫处办理,北区人员到北区保卫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