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日常防火安全提示

作者: 时间:2016-12-3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员:

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特制作校园日常防火安全提示,敬请各单位遵照落实并执行。

一、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措施、管理制度。

(三)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单位安全员消防职责:

(一)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防火安全月查或抽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三)检查、维护保养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完好有效;

(四)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六)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三、单位安全员日常消防检查内容:

校内各二级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四)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热得快、电炉子、违章电源插座等);

(五)实验室、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日常检查工作中要注意单位用电安全,人离开办公室或下班前切记要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是否已关闭电源,切实做到人走断电;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需要24小时运作的各种机房,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有专人负责,并要有值班登记制度等;需新增设备时要请有关职能部门对电源线路进行检测,确保电源电线不会超负荷运作。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八)教育学生切勿人离开宿舍时不关闭电脑等电器;手机电池等蓄电池充电时,切实做到人走断电;切勿玩火,如有烟头等火种、火苗不得乱丢并要及时熄灭;切勿占用安全通道存放私人物品。

(九)学生宿舍,禁止违规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热锅、电热壶、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熨斗、电热毯、违章电源插座等电加热类器具;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尤其是把电源拉接到床铺上;禁止使用明火及存放煤气灶具、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用具;禁止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哈尔滨商业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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