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8-13 点击数:

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8月14至16日各单位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在这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中,各单位要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学校保卫处留档备查,保卫处联系电话:84865159,联系人:朱玉娟。

(2)8月17至18日学校联合检查组进行复检工作。检查组由主管安全校领导、党政办、后勤管理处、舍务中心、资产处、保卫处联合组成。

二、检查重点

以《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和《黑龙江省学校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整治标准》为依据,重点检查以下四项内容。

(1)消防安全。查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是否完好,看管制度是否落实等。

(2)饮食安全。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储存、加工制作是否符合规定,看食品留样、人员管理是否到位等。

(3)化学品安全。查麻毒、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是否严格,看库房是否安装防盗门、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等。

(4)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查教学楼、体育馆、礼堂、食堂、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是否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看各环节工作责任是否到位等。

三、要落实责任到位

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各单位主要领导担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安全责任。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6年8月13日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